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资金申报标准及范围
2020-09-25 发布
类 别:
合肥专用展会 区 域:
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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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资金政策比较好。今天就新通知南京市栖霞区对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的奖励资金政策!其中申报奖励标准以及奖励范围对象都明确说明。本项申报目范围:2018年签订,2019年有实际履行金额的产学研合作项目;2019年签订且当年有实际履行金额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奖励要求标准介绍:
一、奖励标准要求:
对高校院所(须为栖霞高校技术转移联盟成员单位)向我区企业输出技术和成果,且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万元以上的技术交易,按以下标准对相应单位、个人进行奖励:
1. 对交易双方的奖励:按实际交易额3%对高校院所进行奖励,实际交易额5%对企业进行奖励,同一个项目不重复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 对技术经理人的奖励:按实际交易额1.5%对促成高校院所与我区企业签订技术合同的专业技术经理人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0万元;
3. 对企业科技专员的奖励:按实际交易额1%对促成高校院所与我区企业签订技术合同的企业科技专员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万元;
4. 对高校院所科技联络员的奖励:对促成高校院所与我区企业签订技术合同的高校科技联络员,根据实际工作成效,按年度给予1000-10000元经费补贴;
5. 对中介机构的奖励:对促成高校院所与我区企业签订技术合同的中介机构,按照促成的高校院所与我区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年度实际交易额的6%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30万元。
南京市各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咨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微信同步)
注意:以上对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对象: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的企业、高校院所以及对应的企业科技专员、技术经理人、高校院所科技联络员、科技中介机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栖霞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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