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开展!第四批安徽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条件最新变化!
2020-10-26 发布
类 别:
合肥专用展会 区 域:
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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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安徽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要求条件主要为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地方行业协会做好示范物流园区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有意向的物流园区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时将推荐的物流园区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第四批安徽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条件最新变化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0〕61号)要求的各项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1.市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申报文件;
2.由物流园区管理运营机构编制,并经市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审核的《第四批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表》(见附件2);
3.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物流园区规划符合法定的城乡规划的图件说明;
4.物流园区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土地手续。
上述申报材料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统一提交(分为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其中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
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10日前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
安徽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各项政策咨询:18755150022或0551-65300518
其他要求
(一)《安徽省物流园区发展规划》确定的一级或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上报不超过3 家,其他市不超过 2 家。
(二)请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已获批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于11月6日前,将2019年及2020年前三季度园区发展情况报告(分为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其中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统一报安徽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纸质版材料报送: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58号5号楼302室安徽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秘书处郑思晖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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