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遇到的各项好处补助问题
2020-11-13 发布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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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遇到的各项好处补助问题
1、企业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两种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这两项优惠同属于低税率优惠,不能同时享受,企业可以自行判断并选择享受的优惠政策。
2、享受15%优惠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注销,清算所得适用的税率还是15%吗?
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清算所得应按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20年11月到期,2020年之前5年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否准予结转以后10年内弥补?
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因此2020年属于具备资格年度,2020年之前5年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10年内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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