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条件、流程内容
2021-09-3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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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省级工法项目申报通知正式发布,通知内容提出此次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时间以及申报相关要求,该项目申报难度大,如您的企业想要申报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安徽省省级工法项目热线:187 5515 0022
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8〕163号)规定,符合省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程序:
(一)工法申报企业按照《2020年度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1)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填写《2020年度省级工法申报表》(见附件2),向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申报申请后,应对工法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择优推荐。
(三)各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好推荐申报的工法后,应当组织申报企业通过安徽省“黄山杯”奖和省级工法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90.70.106:2089/h**qy)进行网络申报,并按要求对网络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完成推荐程序。
(四)各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网络推荐程序后,应向我厅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包括本地区申报推荐函、《2020年度省级工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同时将各申报企业的书面工法申报材料(1份)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省级工法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工法应为企业批准公布的工法。每项工法由1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须为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等存在争议的,不予受理。
(二)每项工法只能通过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同一工法不得同时向多个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
(三)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省级工法时,同一地区推荐申报的工法,其内容不应雷同。
(四)超过有效期的省级工法重新申报的,按照新申报工法有关要求执行。原完成单位为两家的,重新申报企业须征得另一家的书面同意。
安徽省级工法申报材料说明
一、书面申报材料
1.省级工法申报表;
2.工法文本;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复印件;
4.工程应用证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法应用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5.经济效益证明(企业财务部门盖章);
6.无争议声明书(包括所有工法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涉及使用专利等);
7.专业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8.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
9.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照片(10~15张);
10.可附加工法对外进行技术转让的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U盘。
二、视频
视频应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不超过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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