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流程
2021-10-26 发布
类 别:
合肥综合展会 区 域:
蜀山
联 系 人:张蕾
联系电话:18755150022
联系 Q Q:2881391787
联系微信:WT18755150022
(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 轻信息网 上看到的 合肥综合展会信息,谢谢! )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程序:
(一)企业申报。市科技局每年发布年度培育库入库申报通知。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对照入库条件向所在各市、区科技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和信用承诺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 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 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 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 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 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 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免费解答:187 5515 0022
(二)入库评审及公示。各市、区科技部门负责辖区内入库申报企业的材料受理和专家评审工作。由各市、区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入库推荐名单, 并在所在地科技部门官网上进行公示。专家评审主要从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根据培育标准出具评估结果。
(三)市级入库。各市、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 将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 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各市、区推荐入库的企业纳入市培育库。
培育库入库企业发生与入库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 1个月内向各市、区科技部门报告。各市、区科技部门对企业变化后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报请市科技局予以出库,并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格。培育期内入库企业如果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搬迁,应在搬迁后一个月内向迁入迁出所在地科技局报备;如果搬迁出苏州大市,应在搬迁后一个月内向迁出地科技局报备。
培育库入库培育有效期三年。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予以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已出库企业和被取消培育资格的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温馨提示:2021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流程信息由轻信息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轻信息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轻信息网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