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奖励补助篇
2021-12-21 发布
类 别:
合肥综合展会 区 域:
高新
联 系 人:张蕾
联系电话:18755150022
联系 Q Q:2881391787
联系微信:WT18755150022
(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 轻信息网 上看到的 合肥综合展会信息,谢谢! )
申报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奖励补助篇:
(一)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19〕46 号) ,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 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 比例, 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优先考虑将建设培育试点企业参与举办的校企合作实 训基地项目,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工程资金支持范 围。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免费问答热线:187 5515 0022
(三) 支持省内职业院校、高等院校优先选择试点企业开展 校企合作项目建设。
(四) 对与省内技工院校合作较好的入库企业, 优先支持开 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级试点,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评价 认定本单位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 优先认定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单位,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 补贴标准为每 人每年 4000 元; 达到高级工水平的,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0 元; 达到技师水平的,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 达到高级技 师水平的,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 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和《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省 **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的其 他支持和优惠政策。
温馨提示:申报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奖励补助篇信息由轻信息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轻信息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轻信息网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