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申请省绿色工厂时间和条件材料
2021-03-0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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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申请省绿色工厂主要依据的是《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择优选取一批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企业申报安徽省绿色工厂。滁州市绿色工厂申请时间一般会在7月份开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没有发生亏损。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五)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节能管理水平。建立满足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在节能方面需建立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者经过第三方能源审计,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
(六)企业符合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条件的要求。
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和综合利用司《关于请推荐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要求,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 人 ,其中能源 、环境 、生态 、系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0% ;评价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 ,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
(四)具备开展绿色工厂 、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 域评价的能力 ,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 、论证 、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 。
第三方机构应对评价结果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评价报告中需对照上述基本条件逐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鼓励列入工信部发布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中的评价机构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工作。
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格式)
一、概述
主要介绍绿色工厂评价的目的、范围及准则 。
二、评价过程和方法
主要介绍评价组织安排 、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估情况、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情况。
三、评价内容
第三方应按以下内容对申报工厂材料进行评价:
1. 对申报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 、 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进行描述,并对工厂申报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2. 依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核实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检查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标准的落实等情况;
3. 对企业自评所出现的问题情况进行描述。
四、评价结论
对申报工厂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要求进行评价,说明各评价指标值及是否符合评价要求情况,描述主要创建做法及工作亮点等。
五、建议
对工厂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六、参考文件
列出报告编写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参考文件(与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的证明材料索引一栏对应)。
七 、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列出第三方机构满足条件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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