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小微企业申报条件
2021-05-0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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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针对小微企业都有很多支持政策,比如成长性小微企业,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等等。近期合肥市经信委发布了针对优质小微企业申报的通知文件,这个项目申报成功后也会有贷款贴息,对企业而言都是一项非常好的福利。虽然今年的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还未启动,但也有很多企业关注咨询。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到底指的是什么?申报小微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呢?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以上就是针对合肥小微企业的解释,我们这里解释的已经比较全面。但是针对具体小微企业有不同的政策支持,支持的具体方式也不一样,这里不多做概述。总之,近期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已经启动,感兴趣的可以致电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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